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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2013年刑事庭喜获“全区刑事审判庭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4-12-04 16:52:49 打印 字号: | |
刑事庭开庭
  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共有两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近年来,我院刑事审判庭在旗委政法委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庭长朱瑞琪的带领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铁面无私的执法态度,勤政爱民的服务风范,拼搏探索的敬业精神,七年来一直保持着100%的结案率,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50余件,切实维护了我旗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刑事庭多年获得院 “先进集体”,我庭干警先后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勤奋开拓、提高队伍素质

   刑庭的法官都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然而却多年来在刑审判领域中一直保持着100%结案率,零更审改判率的高质量的纪录。面对着新形势的发展,新类型的案件不断涌现,法律的不断修改,刑庭审判员经常废寝忘食专研业务,来得早,走得晚,他们审理的案件无一起错案冤案,获得全院上下一致好评。通过自学,他们都拿到了大学本科文凭,工作之余积极开展刑事审判调研和理论研究,积极参加旗或锡盟中院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领会十七大、十八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公正意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刑事庭的刑事工作,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刑庭在各项改革中也一直走在前头,首先进行控辩式审判方式改革,首先铺开普通程序简化审,首先推出观摩庭,2009年起,作为全区第二批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又投入到规范化量刑的实践中。正是刑庭的这种永不停歇,在前进中探索,在开拓中前进的作风,使得他们的审判业绩一直在上台阶。随着新案件不断增加,如危险驾驶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都是第一次审理,在没有经验可循的情况下,他们克服审限短、任务重的困难,全方位把握证据,把握刑事政策和立法精神,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准确定罪、量刑。

             忠诚履职 保一方平安

   刑庭一直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牢牢抓住抢劫、强奸、抢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事案件,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的小区域环境。审判工作中切实把握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从而实现刑事审判不枉不纵,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近年来,刑事案件逐年上升,却保持年年100%的结案率和零的错案率。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超期羁押。

2010年底由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在锡林浩特市造成恶劣影响的两起十八人的涉恶案件,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件影响大,我院刑庭两名法官在一名副院长的带领下,日夜加班审查材料,八次往返与锡林浩特市与苏尼特右旗之间,累计行程5900公里。连续5天开庭,无论案情复杂程度,还是开庭时间长度,在全盟法院都是少有。在5天时间里,参加庭审的审判人员和安全保障、后勤服务人员放弃节假日,精心组织整个庭审过程,圆满完成了庭审任务。通过严格依法裁判,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判后无一上诉,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锡盟地区取得很好的影响,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宽严相济 创一流业绩

  刑事审判庭人人争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者,他们依法秉公办案,对于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顶风作案、气焰嚣张、严重危害社会、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予以严惩,做到宽严相济。同时他们把老百姓的疾苦装在心里,对于当事人总是能耐心接待,细心地做好工作,同时非常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善于以案说法,以理服人,多年来刑庭没有被上访的情况。近七年来,刑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做了大量工作,积极为被告人联系法律援助,使生活困难的被告也享有专业律师的辩护,在审理过程中注意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依法准确、及时地查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同时他们到未成年被告人家中走访,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分析犯罪根源,并注重寓教于审,惩教相结合,注重用真情感化。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西苏法院刑事庭的法官在办案时改变以往“坐堂问案”、一判了之的做法,树立主动服务、多元互动、积极作为的工作作风,对缓刑人员进行回访,大力开展法制教育,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受到群众赞誉。面对刑庭干警大量体现司法为民的做法,许多被告人和有关人员都受到了极大的触动,刑庭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刑庭通过对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通过大量合情合法,有力有节的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激化的矛盾,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执法为民 延伸审判职能

  刑事法官们在司法过程中,时刻以大局为重,以娴熟的业务,灵活的方法,认真倾听民声,不断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判过程中,有效维护被害人的合法利益,同时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

   2013年刑事庭审理是本辖区第一起典型的坑农害农案件,有利的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2012年5月份,被告人王某向被告人李某提出低价购进便宜化肥,被告人李某从河北省藁城市黄庄村、无极县里城道村等地购进散装化肥,运至其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东侯坊乡东侯坊村家中,用事先准备好的包装袋、封口机、铁锹等工具将上述散化肥装入从山东省济宁市印刷厂印制的包含“嘉吉”、“原产国:俄罗斯”及被告人李某移动电话号码等文字的化肥包装袋中,使用封口机封口后销售给被告人王某硫酸钾20吨,磷酸二铵28吨,销售额总计为62000元。

   被告人王某将从被告人李某处购得的明知是伪劣化肥销售给我镇陈某、赵某、魏某等十二户种植户,导致上述种植户使用后造成农田减产,总计经济损失为240余万元。经鉴定,上述化肥均为劣质化肥。针对上述事实,刑事庭对被告人李某、王某以销售伪劣化肥罪做出依法判决,并判决退还陈某等人的经济损失。

  李某、王某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由于销售数量较大,给十二户农业种植户造成了严重后果。从这起案件折射出相关部门在农资市场监管中的漏洞,因此法院在判决后对农资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在农资市场监管中,应加强日常监管,拓宽监管领域,及时下架召回不合格农资商品。

           狠抓案件质量 提高办案效率

  近年来,在案件复杂、任务重、压力大、人员少的情况下,刑事庭不等不靠,积极探索,提出了“向审判要质量、向审判要效率”的工作思路,并制定各项措施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始终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不纠缠不影响定罪量刑的细枝末节;二是准确定罪量刑;三是快审快结。刑事庭的全体干警忘记了假日、忘记了下班,有时甚至忘记了吃饭,都在夜以继日的工作。尽快开庭审理,及时将案卷送交庭长、主管院长处审核审签,庭长、主管院长保证审签不过夜,为使案件及时审结,庭长、主管院长他们同样没有节假日,加班加点,废寝忘食,充分利用休息时间,严把案件质量关,保证案件不出现一起错案,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常常工作到深夜。同时,严格执行同案同判的标准,坚决杜绝量刑不均衡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力争使简易程序15日审结,普通程序30日审结。再者不断强化承办人的责任意识,实行疑难案件、重大案件随时讨论、汇报制度,且要求庭长、主管院长、院长对一些典型案件要直接参与审理,以此促进案件公开、公正、及时审判。从而使审判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并确保了办案质量。

             清正廉洁 天平不倾

   “公生明,廉生威”,无私才能无畏。无论是在金钱与法的较量中,还是在情与法的碰撞中,刑事法官们始终信奉一条,廉洁才能奉公,廉洁才能严肃执法,廉洁是人民法官应有的本色。他们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常在河边走,坚决不湿鞋”。他们作为刑事法官,找他们办事的可谓时而有之,有领导,有朋友,有同事,有同学,甚至亲戚邻居,可无论是谁向他们打招呼要求照顾,他们都是热情而又委婉的说:“我一定会依法办理。”庭长朱瑞琪来到旗法院后,在刑庭工作近十五年,几乎每天都有亲朋好友找他“求个情”“给个面子”,都被他严辞拒绝。刑庭坚持以制度管理人。他们专门制定《刑庭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明确各自职责,充分调动每位同志的积极性。结合自治区高院、盟中院和本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构筑廉政防线。全庭干警时时处处按章办事,做到遵章守纪、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章违纪事件。在纪律的约束下,全庭干警自觉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在全庭形成了工作上比奉献,纪律上比廉洁,生活上比吃苦的良好精神风貌。他们承办的案件均做到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未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也没有一起错案,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作为执掌生杀大权的刑事法官们,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是他们执着的追求。他们勇立时代的潮头,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和热情,正视困难,勇博激流,在奋进中上台阶,在创新中求发展,在跨越中求超越,用金色的国徽铸就德宏法魂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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