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官风采 > 法官园地
内蒙古高院发通知要求 为实现农牧区“十个全覆盖”提供有力保障
  发布时间:2016-01-25 11:10:19 打印 字号: | |
  内蒙古高院发通知要求 为实现农牧区“十个全覆盖”提供有力保障

10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全区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十个全覆盖”工程顺利推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法院深刻领会自治区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十个全覆盖”工程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4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用3年时间,投入800亿元,全面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切实解决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滞后的问题。一年来,全区各盟市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部署,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始终着眼于、立足于、服务于“8337”发展思路、自治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十个全覆盖”工程,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法院服务保障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通过完善服务方式,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各地法院要认真学习借鉴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的做法,积极参与到“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工作中,在村镇建立法官工作站,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十个全覆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的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各级法院“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依法、及时、公正、妥善处理,充分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