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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15:14:40 打印 字号: | |

 

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 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6)管理旗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7) 结合审判业务,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旗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0年度,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为纳入本地区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2018年应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现设定为五个内设机构及一个下设机构: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执行局及改革后下设机构司法警察大队。

决算编报单位情况如下:我院无二级预算单位。(详见表1)

1: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0年收入143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6.67万元,其他收入10.06万元。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下达1505.9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支付1426.67万元,预算执行率94.83%。预决算差异情况分析详见表2。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按支出功能科目)

支出功能科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原因分析

2040501行政运行

6666279

6486984.6

2月、11月各退休1人,因此人员经费预决算有差异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464000

6246715.71

项目支出——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和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年末终了有结余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65866.7

545369.84

因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降费率(由20%降至16%),导致提现至基本户的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剩下10.34万元。本年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时先用了基本户中剩余的经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9100

129100

无差异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307199.4

304241.24

因本年有退休人员,故医疗保险费支出有结余。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175542.5

0

因地方社保局不能核定公务员医疗补助,所以决算数0.

2210201住房公积金

651637.6

554337

因本年有退休人员,故住房公积金有结余。

合计

15059625.2

14266748.39


 

本部门2020年其他收入10.06万元,其他收入为从旗财政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该项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驻村干部补助及包扶户工资等。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784.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36.7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8.06万元;支出总计1,784.8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8.6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97.87万元,下降14.30%;支出总计减少297.87万元,下降14.30%。主要原因:2019年完成养老保险缴费准备期清算,补缴2014-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收入高达367.35万元,而2020年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收入仅64.87万元,为2020年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部分。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3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6.67万元,占99.30%;其他收入10.06万元,占0.7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1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48万元,占58.80%;项目支出624.67万元,占41.2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73.8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47.22万元;支出总计1,773.8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67.8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01.71万元,下降14.50%;支出减少301.71万元,下降14.50%。主要原因:2019年完成养老保险缴费准备期清算,补缴2014-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高达367.35万元,而2020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仅64.87万元,为2020年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部分。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0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42万元,占58.50%;项目支出624.67万元,占41.5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7.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减少348.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完成养老保险缴费准备期清算,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高达367.35万元,而2020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仅64.87万元,为2020年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部分;公用经费14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较上年增加14.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买办公用品较上年多,办公费支出上涨;邮电费用较上年高,邮电费支出上涨。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7.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0万元,完成预算的71.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00万元,完成预算的70.7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外出办案较少,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0万元,占96.40%;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占3.6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00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5.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1.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外出办案较少,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接待72批次,共接待365人次。主要用于一是考察调研;二是业务交流;三是检查指导。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上下年无变化。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院涉及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62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院组织对“ 办案业务费 ”、“ 业务装备经费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5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4.67万元。其中,组织对“办案业务费 ”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顺利,基本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充分保障了我院审判及执行工作的需要,更新了部分办案设备及法庭业务技术装备等,为提升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提供了保障,群众满意度明显得到提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办案业务费 ”、“ 业务装备经费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等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695分。全年预算数为199万元,执行数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89.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部分绩效指标未达到预期值。如:(1)“一审案件改判率”17.14%,未达到预期指标值≤16%的目标,是因出现新证据的案件较多,导致改判率偏高;(2)“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14.73%,未达到预期指标值≥16%的目标,是因多数案件以和解长期履行结案,以致实际执行到位率相对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培养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认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规范预算绩效工作,建立我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从而更科学合理的设置各项目绩效目标。其中:(1) “一审案件改判率”指标未达到预期指标值的改进措施:1.提高审判人员司法能力。2.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促进调解和释法解疑工作落实到位。3.完善考评机制,将上诉率和改判率列入考核项目。4.将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工作重点,严格把握案件质量。(2)“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未达到预期指标值的改进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措施,强化财产查控,突出信用惩戒,严惩拒执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详见表3.1)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024分。全年预算数为67万元,执行数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部分绩效指标未达到预期值,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待加强。如:(1)“装备采购数量”7台(套),未达到预期指标值25台(套)的目标,是因装备单个价值较高,未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制定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购置,执行环节有资产需求变动;(2)“员额法官庭审直播普及率”15.38%,未达到预期指标值≥19%的目标,是因庭审信息化应用水平低;(3)“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14.73%,未达到预期指标值≥16%的目标,是因多数案件以和解长期履行结案,以致实际执行到位率相对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本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制定预算绩效指标。其中:(1)“装备采购数量”未达到预期指标值的改进措施:规范采购行为,强化采购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员额法官庭审直播普及率”未达到预期指标值的改进措施:提高庭审信息化应用水平。(3)“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未达到预期指标值的改进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措施,强化财产查控,突出信用惩戒,严惩拒执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详见表3.2)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64分。全年预算数为101.4万元,执行数为89.44万元,完成预算的8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部分绩效指标未达到预期值。如:(1) “预算执行率”88.2%,未达预期指标值,是因年初经费预算是以13名书记员进行测算保障,但因聘用制书记员社招考试环节取消一个名额,实际聘用制书记员共12人,故预算执行率未达到预期指标值;(2)“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14.73%,未达到预期指标值≥16%的目标,因多数案件以和解长期履行结案,以致实际执行到位率相对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编制预算时与院政治处核实聘用制书记员人数,并根据实际人数进行经费需求测算,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二是进一步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细化措施,及时有效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其中“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未达到预期指标值的改进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措施,强化财产查控,突出信用惩戒,严惩拒执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详见表3.3)

4.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5分。全年预算数为79万元,执行数为73.49万元,完成预算的93.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部分绩效指标未达到预期值。如:(1)“一审案件改判率”17.14%,未达到预期指标值≤16%的目标,是因出现新证据的案件较多,导致改判率偏高;(2)“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14.73%,未达到预期指标值≥16%的目标,是因多数案件以和解长期履行结案,以致实际执行到位率相对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 培养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认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规范预算绩效工作,建立我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从而更科学合理的设置各项目绩效目标。其中:(1) “一审案件改判率”指标未达到预期指标值的改进措施:1.提高审判人员司法能力。2.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促进调解和释法解疑工作落实到位。3.完善考评机制,将上诉率和改判率列入考核项目。4.将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工作重点,严格把握案件质量。(2)“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未达到预期指标值的改进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措施,强化财产查控,突出信用惩戒,严惩拒执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详见3.4)

3.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伟0479-7490446

主管部门

财政厅政法处

实施单位

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9

179

10

89.95%

8.995

其中:财政拨款

199

179

-

89.95%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加强指标管控。提升法警技能,提高陪审员陪审能力,提高办案科技化水平和干净综合素质等,促进法院工作进展。依法进行案件审判和案件执行工作,惩治犯罪、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的权利,并促进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享受到公平正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8.3

≥1100

1567

8.3


受理案件数量

8.3

≥1250

1618

8.3


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改判率

8.3

≤16%

17.14%

7

原因:因出现新证据的案件较多,导致改判率高。改进措施:1.提高审判人员司法能力。2.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促进调解和释法解疑工作落实到位。3.完善考评机制,将上诉率和改判率列入考核项目。4.将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工作重点,严格把握案件质量。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8.3

≥95%

100%

8.3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使用率

8.5

≥65%

73.08%

8.5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8.3

≥30000

30862

8.3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10

≥1200万元

13379.93万元

10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10

≥16%

14.73%

8

原因:多数案件以和解长期履行结案,以致实际执行到位率相对较低,年内实际履行到位金额数较该值高。改进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措施,强化财产查控,突出信用惩戒,严惩拒执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10

≥51%

66.29%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85%

92%

10


总分

100


95.695


 

表3.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伟0479-7490446

主管部门

财政厅政法处

实施单位

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7

67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7

67

-

100.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了保证案件正常、高效、快速审理,对使用期限较长的各种设备装备进行更新,对使用年限长,维护成本较高的设备进行淘汰更新。依法进行案件审判和案件执行工作,惩治犯罪、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我院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等工作,实现装备精良的工作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装备采购数量

8.3

25

7

2.324

原因:装备单个价值较高。改进措施:规范采购行为,强化采购工作管理。







质量指标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率

8.3

≥80%

97.76%

8.3


装备验收合格率

8.3

≥89%

1

8.3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竣工率

8.3

≥67%

100%

8.3


装备投入使用时效

8.5

≤180

30

8.5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8.3

≥5%

0.05

8.3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员额法官庭审直播普及率

10

≥19%

0.1538

8

原因:庭审信息化应用水平低。改进措施:提高庭审信息化应用水平。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10

≥16%

14.73%

8

原因:多数案件以和解长期履行结案,以致实际执行到位率相对较低,年内实际履行到位金额数较该值高。改进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措施,强化财产查控,突出信用惩戒,严惩拒执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社会效益指标

裁判文书上网率

10

≥60%

63.37%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当事人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10

≥85%

92%

10


总分

100


90.024


 

3.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伟0479-7490446


主管部门

财政厅政法处

实施单位

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1.4

89.44

10

88.20%

8.82

其中:财政拨款

101.4

89.44

-

88.2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积极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合理配置法院人力资源,解决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内书记员人员不足的现状,  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职业素养较高、年龄学历层次合理、充满生机活力的书记员队伍, 提高办案效能,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补充了法院人员队伍,为审判执行业务队伍输送了一支人员相对稳定、职业素养较高、年龄学历层次合理、充满生机活力的书记员队伍, 提高了办案效能,有效加大了审判执行力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审判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辅助办理的案件

12.5

1000

1567

12.5








质量指标

各种笔录、文书做的规范率

12.5

≥81%

85.00%

12.5








时效指标

电子卷宗制作率

12.5

≥89%

100%

12.5








成本指标

人均办案支出

12.5

≥8000/

30862

12.5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算执行率

10

≥95%

0.882

8.82

原因:经费预算是以13名书记员进行测算保障,但因社招环节取消一个名额,实际聘用制书记员共12人,故预算执行率未达到预期指标值。改进措施: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合理地、精准地、科学地编制预算。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10

≥16%

14.73%

8

原因:多数案件以和解长期履行结案,以致实际执行到位率相对较低,年内实际履行到位金额数较该值高。改进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措施,强化财产查控,突出信用惩戒,严惩拒执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社会效益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10

≥85%

100.0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85%

92%

10


总分

100


95.64


 

3.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伟0479-7490446

主管部门

财政厅政法处

实施单位

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9

73.49

10

93.03%

9.3

其中:财政拨款

79

73.49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加强指标管控。提升法警技能,提高陪审员陪审能力,提高办案科技化水平和干净综合素质等,促进法院工作进展。依法进行案件审判和案件执行工作,惩治犯罪、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的权利,并促进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享受到公平正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8.3

≥1100

1567

8.3


受理案件数量

8.3

≥1250

1618

8.3


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改判率

8.3

≤16%

17.14%

7

原因:因出现新证据的案件较多,导致改判率高。改进措施:1.提高审判人员司法能力。2.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促进调解和释法解疑工作落实到位。3.完善考评机制,将上诉率和改判率列入考核项目。4.将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工作重点,严格把握案件质量。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8.3

≥95%

100%

8.3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使用率

8.3

≥65%

73.08%

8.3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8.5

≥30000

30862

8.5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7.5

≥1200万元

13379.93万元

7.5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7.5

≥16%

14.73%

6

原因:多数案件以和解长期履行结案,以致实际执行到位率相对较低,年内实际履行到位金额数较该值高。改进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措施,强化财产查控,突出信用惩戒,严惩拒执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社会效益指标

裁判文书上网率

7.5

≥60%

63.37%

7.5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7.5

≥51%

66.29%

7.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85%

92%

10


总分

100


96.5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对“办案业务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6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附件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13万元,比2019年增加14.15万元,增长10.90%。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买办公用品较上年多,办公费支出上涨;邮电费用较上年高,邮电费支出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8.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68万元,比2019年减少71.68万元,降低47.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能在内部调剂使用的,原则上不重复购置,做到合理配备,控制相关经费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50万元,比2019年增加47.5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因业务需要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金额47.5万元,上年同期无此类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48.8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主要用于:办案执法执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电梯1部,比2019年增加1.0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院审判大楼建设时,未安装电梯,在平时工作中有诸多不便,为给当事人和本院干警提供便利,特在审判大楼加装电梯一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婷婷    联系电话:0479-7226506

附件1: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公开表

附件2: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责任编辑:包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