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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建设】自动履行义务,法院为你“证明”
  发布时间:2024-07-03 16:22:33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已经履行了义务,银行为什么还不给发放贷款?近日,因牧区干旱,银行向牧民发放抗旱贷款,但宝某去办理贷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因涉及诉讼,不能办理贷款。宝某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已经履行完毕,但银行工作人员仍未能向其办理贷款,无奈宝某拨通了当时案件承办法官电话。承办法官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翻阅卷宗,查到卷宗里不仅附有宝某交款的凭证,同时附有债权人收到出借款时出具的收款条。承办法官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看到宝某积极履行义务,同时为了宝某能及时办理贷款,确保生产生活稳定,承办法官 主动向宝某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该证明是对自动履行义务的守法守信行为的正面肯定,既及时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消除了主动履行判决的负有履行义务当事人的不良影响。

下一步,苏尼特右旗法院将持续完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服务工作,对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守信行为进行激励,推动债务人由“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以更多便民利民举措传递司法为民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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